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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刊發我院教授詹承豫觀點文章:切實提升城市風險治理能力

【 發布日期:2023-05-19 】

切實提升城市風險治理能力

詹承豫

我國第15個全國防災減災日主題為“防範災害風險 護航高質量發展”。就當前我國城市發展現狀而言,提升城市風險治理能力,防範災害風險,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高質量發展對高水平安全提出更高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提升綜合風險治理能力,可在災害風險形成之前的潛伏階段就采取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化解災害風險、降低災害損失。應以城市綜合風險治理推動高水平安全,構建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關系,實現在更高層面上統籌發展和安全。

當前,随着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成為現代社會各類要素資源和經濟社會活動最集中的區域,城市也是災害風險沖擊的主要載體。由于資源與人口的集聚性,大型城市在面對重大災害時易損性增加。提升城市災害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已成為實現高質量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關鍵内容。

風險治理模式創新是護航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國多數城市以技術賦能城市綜合風險治理,實現了風險防範手段與工具的創新,并将創新成果應用于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處置等風險治理全過程,形成了如風險監測預警平台、綜合風險評估等卓有成效的實踐,從而實現風險早期識别研判,盡可能将風險化解在源頭、消滅在萌芽。

為此,可從以下4個方面進一步推進城市綜合風險治理創新,持續提升城市風險治理能力。

完善城市綜合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其中包括完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國家應急管理體系等。這對城市綜合風險監測預警也提出更高要求。比如,有的城市在“一網統管”智慧城市建設基礎上,完善風險監測預警平台建設,從風險隐患識别、風險監測技術運用等方面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平台功能,以提高風險的預見預判功能,為城市風險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支撐。

健全城市綜合風險評估及更新機制。風險評估是風險治理的基礎,也是把握風險态勢的重要手段。比如,北京市出台公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有序規劃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規範城市風險評估及更新機制,并将風險評估結果應用于風險監測的重點研判、風險響應的策略優化等風險治理過程,提升綜合風險治理的精準化與可靠性。

推進數智賦能提升風險溝通效果。數智技術的快速發展,為解決風險溝通時效性不足、針對性不強、影響力不夠等問題提供了新的方案。綜合運用數智賦能城市風險溝通,分析城市脆弱性人群、高風險人群等重點群體需求,針對性發布相關風險信息,有助于提升風險溝通的效率與效果,促進完善社會整體風險防護能力。

強化風險化解處置的方法手段。風險治理強調“圖之于未萌,慮之于未有”,事前進行風險幹預而非事後應急處置,是實現“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的重要途徑。加強風險處置的減緩功能,及早幹預風險,減緩風險向災害的演化,減輕災害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切實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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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承豫,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

來源:《經濟日報》2023年5月16日第8版

鍊接:http://views.ce.cn/view/ent/202305/16/t20230516_38547218.shtml


圖文編輯/魯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