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發表于《公共管理與政策評論》2021年第6期,文章提出了協商式智庫的新概念和理論體系,反映了我院協商式政策實驗室近年來的實踐探索。
論文摘要:在利益多元化及政策沖突時代,政策制定需要争取各方最大限度的認同和共識。傳統智庫在産出“共識性”的公共政策上存在明顯局限。協商式智庫是一種新型的決策咨詢組織,它通過組織“協商-共識”會議為政策制定的相關方提供利益表達、博弈和協調平台,并在此基礎上開展政策分析,為政策共識構建提供啟迪。協商式智庫以協商式政策分析、公共協商和公共沖突解決為理論基礎,其咨詢過程及社會功能與傳統智庫迥異,并構成互補。作者發起的協商式政策實驗室近年來開展了多項政策實踐,為北京市胡同更新整治提供了成功的政策咨詢,彰顯了協商式智庫的實踐價值。協商式智庫有助于彌合社會分歧,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一環,它也是一種新型的智庫,有助于豐富中國的智庫體系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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