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如何界定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理論内涵和實踐路徑,是亟需學界研究探讨的重要問題。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詹承豫教授、碩士生徐培洋撰寫《基于系統韌性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概念邏輯與建設思路》一文,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理論建構與實踐進路提供了一個研究視角,文章發表于《中國行政管理》2023年第8期,并被列為封面文章。以下為文章全文。
基于系統韌性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概念邏輯與建設思路
詹承豫 徐培洋
[摘 要]黨的二十大報告将“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單列一章進行強調,明确提出要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如何理解和界定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如何推動基于總體國家安全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實踐是學術界和實踐領域關注的熱點,本文從“對象-行動-主體-流程”四個維度分析了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概念邏輯與系統内涵,通過曆史演進分析,回溯了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對象-行動-主體 -流程”中的時空演進脈絡,并結合系統韌性理論,指出其建設過程要明确短期、中期和長期目标,通過整體性系統規劃、聚焦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科技賦能、建立綜合保障體系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 黨的二十大;國家安全;應急管理;大安全大應急;系統韌性
[引用格式]詹承豫,徐培洋.基于系統韌性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概念邏輯與建設思路[J].中國行政管理,2023,39(08):137-144.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确指出,要“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是實現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核心内容和關鍵舉措之一,也是完善公共安全體系的結構抓手,更是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轉型的功能基石。
在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要求前,應急管理實踐中大安全與大應急的理念已有雛形。就大安全而言,在 2020 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就明确強調要“堅持系統思維,構建大安全格局,促進國際安全和世界和平”。大安全格局的創新性在于通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将國家安全工作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的各個方面,深度嵌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逐步擴展至人類安全共同體和全球安全願景與倡議。就大應急而言,2018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頒布後,“全災種、大應急”逐漸成為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改革、提升應急管理部門履職能力、打造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對照目标和規範表達。綜上可知,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是國家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發展到特定階段提出的新要求,對實踐演進脈絡的回顧框定了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基本定位,構成了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實踐線索。
理解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理論線索來源于學術界相關研究,已有成果的持續累積進一步豐富了大安全大應急的概念内涵。有學者認為學科層面的大安全理念就存在于安全管理、風險管理及應急管理邁向三位一體的綜合安全管理。實際上,作為新時代總體國家安全的“大”安全勢必要更加突出對政治、軍事、國土、經濟等諸多重點領域的關注,并随社會發展進步而拓展。因此,任何脫離于總體國家安全觀布局的大安全定義都顯得狹隘,對大安全的理解也須從國家安全工作逐步推進的實踐需求和延展規律入手。
那麼,應如何理解大應急?有研究以地方應急管理實踐為例,指出城市應急管理大安全觀是将物理空間安全、社會空間安全及數字空間安全進行整合,分析了将大安全理念與應急管理實務相連的路徑。由此外推,大應急就似乎成了大安全的組成部分。實際上,大應急作為一種綜合能力導向在捍衛國家總體安全,防範安全風險、有序推進安全發展之外,同樣需要持續提高群衆的安全感。更多對于大應急的讨論則着眼于未來應急管理體制的改革方向展開,這一方面體現在展望建立應急管理部門與職能準确匹配的大應急組織體系架構;另一方面則更強調以流程前後延伸和多主體參與為特征的大應急格局的形成。也有學者認為,以全災種職能上部分的“退”換取全流程的“進”實際上更符合中國應急管理事業發展的總體脈絡,可見對大應急的關注更多是對我國應急管理事業在定位、結構及能力等方面長期發展路徑的設想,同樣遵循了以曆史和現實脈絡展望未來的基本線索。
結合上述實踐與理論的邏輯線索梳理可見,大安全和大應急雖在内涵上有不同側重,但都服務于維護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推動公共安全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也必将在公共安全治理這一框架下進行改革和重構。具體而言,大安全下的國家安全體系離不開大應急的改革推力與建設示範,大應急的跨越式發展也必須主動融入大安全格局并以其自上而下動力推動。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層面進行系統整合、全面深化與充分互動,但當前相關研究則相對分散。因此,如何從理論層面通過多維度刻畫厘清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概念邏輯和系統内涵成為了理解并把握該框架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概念邏輯基礎上,其理論和實踐的曆史演進脈絡及未來建設路徑都會更加有迹可循。
(一)小大之辯:理解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辯證思維
黨的二十大報告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一節中提出了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這說明該框架首先面向的是公共安全領域,而非個人、組織層面的私領域安全。《莊子·逍遙遊》曾提出“小大之辯”的經典命題,而解決兩種取向内在矛盾的核心在于貞定其有效界域,回歸到對自身本體本性的追求當中。因此,厘定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不能建立在忽視和否定小安全小應急概念的基礎上,而是要通過辯證的合理對照,将兩者共同回歸到對國家安全本體的追求當中。這種追求需要在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中體現。相對而言,小安全小應急更多對應了各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進行單災種處置與救援,呈現局部而非全面、割裂而非綜合安全格局的概念内涵。這為理解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提供了辯證思維參照。
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視域下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并厘清其概念邏輯與系統内涵的關鍵在于其過程性和系統性特征。因此,要從“小”到“大”的概念擴展出發,細分到多維結構中進行辯證比較,才能實現“以小見大”。為此,本文在總體國家安全引領下,從“對象—行動—主體—流程”四個維度,即管理對象的主動拓展、治理行動的逐層延展、管理主體的次序擴大、應急流程的前後延伸。在此基礎上,本文嘗試引入具有主動吸納、開放系統和動态平衡等特征的系統韌性理論,全面剖析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系統性和過程性特征(如圖 1 所示)。

在對象維度,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内涵主要體現在從單災種應急,逐漸向涵蓋四大類突發事件、總體國家安全乃至全球安全格局中由“小”到“大”的不斷擴展過程。對象維度上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是從單一領域的安全規律到綜合體系安全規律的互動融合,更是從國内安全到全球安全的安全理念與願景的革新與融合。這種主動吸納安全要素的韌性特征為後續行動、主體及流程等維度内涵界定奠定了基礎。在行動維度,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體現在從單災種應對到綜合應急體系、國家安全體系與全球安全倡議各個階段效能的逐步提升。在主體維度,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也必須從單個職能部門到各級政府,再到以國家和全球為依托實現主體維度的開放韌性,其最為核心的問題首先是如何進一步理順黨、國家和社會的協同關系,并在新安全觀基礎上探索以國家間合作框架構建開放包容互動結構,最終建設人類安全共同體的可行路徑。在流程維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完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這既是對現有應急管理工作關口前移的更高要求,同樣也表明大安全格局的形成需要完善各個安全領域的風險監測預警環節。從小安全小應急到大安全大應急的轉變需要由應急處置與救援向兩端延伸貫,穿從預防準備到恢複重建全流程,從而覆蓋風險治理與應急管理。
通過以上四個維度的比較分析可知,理解和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核心,在于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引領,通過大安全和大應急理念的互動融合,統籌推進國家安全和應急事業在對象、行動、主體及流程上的主動拓展、開放整合和全流程優化,并以達成全球層面上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格局為長遠目标。需要說明的是,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需要依照短期、中期和遠期三階段布局逐步發展完善,其建立過程應當是“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各維度上的持續拓展與優化,推動安全與應急在一個動态平衡的連續過程中有效整合,保障并推動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實踐的穩步提升。
(二)總體國家安全: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戰略定位
黨的二十大報告将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置于“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這一章表明,隻有從總體國家安全高度,方能準确把握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戰略定位。
其一,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根本遵循。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構建的是集内部與外部、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問題為一身的,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的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體系。總體國家安全觀形成的基礎在于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新産生的各類重要安全問題與時俱進地納入其中,形成更為普遍、開放、可持續的國家安全範疇。因此,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大”必然也必須是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總體”邊界、縱深和要求下的相适應、相協調的“大”。總體國家安全觀需要貫穿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各個維度之中,成為其發展、建設過程中的主軸主線。如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根本遵循,在諸如俄烏沖突、新冠疫情、氣候變化、金融動蕩等安全沖擊下有效化解我國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公共衛生等安全問題及其疊加、衍生或次生的各類風險,是建立和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必須回應的現實問題。
其二,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要以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為建設核心。公共安全治理是“使公衆免于人身傷害或财産損失的價值目标和客觀結果”,公共安全體系是實現這一價值目标和客觀結果的各類要素及其相互關系建構。如上文所述,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邏輯基礎是對公共安全治理問題深刻理解進而對公衆安全需求加以更為主動、更為開放、更有前瞻性的回應,通過與之匹配的治理主體、行動和機制實現其各項功能。換言之,公共安全體系的完善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提高,是保證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落到實處的核心舉措。在現代社會,安全概念既是“實在的”,又是在與安全緊密相關的認知、曆史傳統和社會結構中被“建構”的。這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内不僅表現在國際層面強調人類安全共同體的戰略意涵,也在國内逐漸重視以應急軟實力防範化解全流程各類可能潛在矛盾沖突的研究聚焦中得以展現。
其三,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要以更好統籌安全與發展為目标導向。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要求内,以“安全”講“安全”、以“應急”講“應急”的理解思路都是遠遠不夠的。隻有将發展要素進行有機吸收并統籌起來,大安全應急框架才能真正錨定目标導向,融入國家治理體系與現代化進程。“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如何更好統籌安全與發展共同構成了未來一段時間黨和國家各項工作關鍵的一體兩面。以“統籌”為關鍵,避免安全和發展兩種邏輯的内在治理悖論,在多個維度上探索兩者的均衡兼容之道是大安全大應急中“大”更為深刻,更體現縱深、張力與可持續性的發展追求。以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推動公共安全體系完善,最終實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的目标,實際上是統籌安全與發展理念、思想、戰略及體制機制深層變革的新延續。
安全與應急問題自古有之。從“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四個維度來看:在對象維度上,古代中國通常聚焦于救荒、救災等較狹隘的議題;在行動維度上,諸如巫術、赈濟、養恤、水利、倉儲、林墾等一系列或積極或消極的舉措均具有臨時性、非系統性特征;在主體維度上,應對主體大多限于封建王朝政府内,具有鮮明的單一性和非公共性;在流程維度上,古代中國雖産生了鍊式風險治理流程,但應對重心仍傾向于事後,缺乏識别并應對風險的能力。因此,古代中國雖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但和現代社會對安全應急問題理解,尤其是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要求尚有明顯差距。新中國成立以來,從單災種、單部門事後應對為主的小安全小應急逐步向大安全大應急轉變的脈絡亦可在上述各個維度上考察。
(一)對象維度上的“自然災害 - 突發事件 - 國家安全”擴展脈絡
新中國成立伊始,1949-1956 年在江淮、華北、西南等地區發生了多次台風、洪澇、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各類自然災害頻發不僅對人民生命财産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脅,對各項建設工作的開展造成了嚴重影響,更導緻了逃荒、乞讨、疫病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内,各類自然災害都是我國主要着力應對的安全應急事件。改革開放後,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日益嚴重的安全生産事故,國有企業改革與社會經濟結構加速變動調整中直線上升的群體性社會安全問題等都極大拓展了國家安全及應急管理概念的範圍、形态、程度和頻率。《防震減災法》 《安全生産法》 《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的規範對象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逐步發展到四類突發事件的這一過程集中體現了時代進程中我國國家安全及應急管理對象由小到大的主動拓展。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提出,在要求應急管理以自身深化改革發展以适應新時代的安全形勢,也對完善公共安全體系并提升其治理能力有了更高要求。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基礎紐帶,國家安全與應急管理的對象拓展到了更為開放且廣泛的國家治理範疇,為國内安全與國際安全等安全議題的融合互動創造了契機。這也契合了安全與應急在對象維度上經由“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國家安全”不斷擴展的脈絡,有利于應對更極端情境的開放韌性和主動韌性的形成,并為中國所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議、構建人類安全命運共同體提供支撐。
(二)行動維度上的“單災種 - 綜合應急 - 總體國家安全”整合脈絡
基于新中國成立初期特殊的經濟社會條件,在自然災害的應對實踐中産生了生産自救及央地聯動等典型救災原則,在客觀上均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此時,部分政府部門雖組織開展了相關減災救災工作,但基本都停留在單一災種的初步應對階段,接近于通常意義上的小應急階段,其韌性也是孤立的而非系統的。2003 年“非典”疫情後,以“一案三制”為核心的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為中國應急管理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明确的行動指南,全面推動了中國應急管理制度的發展。各級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立與完善、應急管理領導和運行機制的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與修訂等,都使“一案三制”成為中國應急管理事業迅速發展完善的重要内容,體現了應急管理在行動層面邁出的從小到大、從單災種到綜合應急的關鍵一步。同時,我國在 20 世紀 90 年代積極參與到“國際減災十年”也表明,積極參與國際層面相關倡議所秉持的開放韌性思維同樣是我國國家安全與應急管理工作的特征之一。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建立“全域聯動、立體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是其中重要内容。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亦可通過相互牽引深入互動,促進國家安全與應急管理在行動維度的協同推進。
(三)主體維度上的“部門 - 政府 - 國家 - 全球”層級遞進脈絡
1950 年成立的中央救災委員會是我國第一個專職救災工作的領導協調機構。随後,中央防汛總指揮部構成了我國防汛抗旱的最高組織結構,由中國科學院内設機構發展而來的國家地震局也随後承擔了地震防災救災工作。三個高級别協調機構的共同存在表明該階段應急管理工作是以特定部門作為核心主體開展的,具有應急管理協調中部門職能單一、強制命令導向和協調成本較低的總體特征。從組織機構改革來看,從 2005 年國務院批準成立國家減災委員會到 2018 年國務院機構改革設立應急管理部,我國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也經曆了多次變遷。應急管理部的成立既是中國應急管理制度長期以來理論和實踐探索的結晶,也是新時代更為複雜多樣應急管理需求必然的專業化回應,更是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一個重要節點。其間各類社會應急組織不斷湧現,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逐步實現了由部門到政府,再到國家層面的更高水平整合,安全治理的公共性特征也得到了進一步凸顯。全球安全倡議和人類安全共同體等理念的提出,将安全應急主體上升到全人類共同體層面,體現主體維度從“部門 - 政府 - 國家 - 全球”逐步擴展、層級遞進的清晰脈絡。
(四)流程維度上的“重救輕防 - 關口前移 - 模式轉型”演進脈絡
新中國成立初期,應急管理相關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門負責。由于缺乏防範、識别和化解風險等關口前移的有效制度安排和科技手段,彼時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是災中物資保障和災後救濟,工作流程重點集中在災後應急處置與救援階段,呈現出“重救災,輕防災”的特征。改革開放後,“國際減災十年”引入了先進的減災救災思維與科技,2005 年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體系逐漸成型,200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法》頒布實施等都為做好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等創設了條件。2008 年汶川地震災後的“對口支援”模式也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獨特的治理效能。在流程維度上,由處置與救援向兩端延伸的全流程特征逐步顯現。近年來,韌性城市、韌性社區等建設亦推進和深化了大安全大應急的全流程要求。2022年底完成的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聚焦于風險治理,基本“摸清了全國自然災害風險隐患底數,查明了重點地區抗災能力”,貫徹了“邊普查、邊應用、邊見效”的原則。面向未來,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型向事前預防轉型,要在強化關口前移的基礎上推進整體模式轉型,促使風險防範與應急處置等更緊密協同配合,保障安全應急過程的全流程韌性。
綜上所述,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理論和實踐上都體現了較為明顯的系統性和過程性特征,其未來建設仍面臨着諸如形成系統性整體布局、高質量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全流程貫通平台等方面的現實短闆。上述短闆的存在都表明,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大”不能僅體現在範圍擴大、總量增加等表象。實際上,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大”是需要以系統視角實現各維度上治理要素結構性優化配置的“大”,也是需要在更為極端、複雜、更為不确定風險挑戰中仍能保持韌性并長期有效的“大”。具體來說,如何實現各安全要素、各發展要素更高水平的系統性整合,如何将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轉化為面向風險—災害—危機更高水平的韌性能力兌現都是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應有之義和核心内容,構成了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必要支撐。可見,系統韌性的引入一方面能夠揭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中“大”的準确意涵,另一方面則能夠拓展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分析縱深和應用價值。
所謂系統韌性,是指通過主動調整系統要素、優化系統結構、塑造系統環境,使系統在面對極端風險沖擊的動态過程中,仍具備防禦力、恢複力、适應力等韌性能力特征。基于上文的理論邏輯及演進脈絡分析,結合系統韌性概念主動韌性、開放韌性和全過程韌性三個關鍵要素出發,本文提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總體思路及政策建議。
(一)通過提升系統韌性推動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總體思路
其一,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過程應主動吸納各類安全與應急要素。這一關鍵特征強調大安全大應急在“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四個維度的主動吸納,通過主動吸納與融合,由小及大、穩步擴展、平滑過渡,逐步構建形成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這種主動吸納一方面體現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需要主動将自身融入國家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的整體進程之中,與中國式現代化步頻一緻并從中汲取營養;另一方面,這種主動吸納也需要注意各類突生、衍生的緻災因子和安全風險的演化過程,确保能夠主動預知并超前部署,提升應對未來各類更為極端安全沖擊的主動韌性。

其二,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設形式應是一個具有包容性的開放系統。這一關鍵特征強調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四個維度要充分體現開放性和包容性。進言之,這要求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依照現實需求和未來發展目标形成安全、應急、發展等要素的有機系統組合。例如,針對當前涉及總體國家安全的内容分散在多個領域,其主管部門、風險監測、評價标準、應對力量、應急流程等互不隸屬的突出問題,需要在一個開放系統環境中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開放韌性的加入可不斷将分散的安全領域融入大安全框架中,并形成更為科學系統的大應急應對行為。尤其在面臨未來更為複雜嚴峻風險挑戰的情況下,具備開放韌性的大安全大應急系統才能夠迅速适應并做出調整。
其三,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目标應能夠保障公共安全治理的全過程韌性。這一關鍵特征強調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立過程中,“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四個維度都應當是緊密、動态聯系的。這不僅要求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流程上涵蓋安全形态演化以及應急行動網絡的全過程,更是要求以黨的領導為核心,帶動各主體、各對象、各行動在階段性提升中實現動态的緊密聯系。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不能僅實現靜态的全覆蓋,更要求其在動态情況下保持韌性鍊接。從效果的角度來講,就是要求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應對保障國家乃至全球在極端安全沖擊下,仍然具備抵禦力、恢複力和适應力等特征,保持安全冗餘的全過程韌性,能夠把握應對未來各種極端安全沖擊的主動權。
(二)現階段建立和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政策探讨
第一,要着眼大安全的多維度過程特征,形成大應急的整體性系統規劃。黨的十八大以來,應急管理事業的發展是以觀念變革引領體系和能力變革,進而推動觀念、體系和能力三重現代化的過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并不是靜态的,而是要明确短期、中期、長期目标,在國内及國際形勢的變遷中不斷優化調整。如各類安全監管主體的變動就需要符合我國治理體系的整體改革和系統推進,而安全監管主體的改革又必須以對象、行動和流程等維度的配合實現其目标。同時,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實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通過整體布局來穩步推進。目前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仍需以國家為邊界,遠期則邁向全球安全共同體的建構。在這樣一個長期的建設過程中,保障各維度建設步伐一緻的核心就在于明确建設的階段、節奏、重點和布局。另外,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設需要多層面、多領域、多主體長期的共同行動參與,在進行系統規劃基礎上,實現對多主體、多要素、多結構、多功能要素主動吸納和有機融合。正如五年規劃在劃定國家發展方向、重點關系及資源分配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要面向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發展建設的長期性和過程性,超前進行系統規劃,起到關鍵引導作用。
第二,要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聚焦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建設。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的“五大要素”和“五對關系”,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設中應得到長期貫徹,不僅要落實在指導思想,更要在技術、行動等層面上得到相應的體現,形成針對國家安全體系更為全面系統的認識。以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不能僅停留在自上而下的視角,更重要的是将總體國家安全觀踐行在各項工作的實際開展中,注重對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經驗的關注、解決和總結,合理吸納以自下而上的視角,進一步校正和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現階段要着重聚焦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建設,與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相互促進、相互支撐。近期北京市啟動編制的風險防範責任清單,便是通過自下而上的經驗整合與自上而下的考核評價,共同提高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生動實踐。
第三,要秉持高質量統籌發展和安全來整體推進,破除體制機制阻礙。目前,提高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與能力、建設全流程貫通的大應急平台等現實短闆都充分反映了相關體制機制障礙。需要牢牢抓住“統籌”理念的“牛鼻子”。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内需要“統籌”什麼?國内與國際、傳統與非傳統、客觀安全與主觀安全等都是在國家安全事業中存在的既相互補充,又存在潛在矛盾的關系。“統籌”不單需要以平台化、系統化、一體化思維破除相關體制機制障礙,統領應急管理工作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和自我突破,更需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需制宜地加快推進相關體制機制改革,以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源頭治理的持續創新動力将更多有利于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治理工具、智力要素融入其中。體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誰來組織、誰來協調、誰來實施。這對于明晰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現實進路相當重要。目前正在深入推進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正是嘗試通過建立各部門間協同機制打破體制機制阻礙,邁向大安全大應急的創新舉措。
第四,要通過科技創新賦能應急管理,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轉型。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實務界,科技賦能作為推進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關鍵動力來源已基本形成共識。但科技自身并不能主動賦能,而是必須在與管理端的融合、催化和上升中逐步釋放治理效能。伴随着各類高新技術在安全應急治理中的應用愈加廣泛,在科技與管理的融合過程中,針對日益凸顯的權力規範與權利保障問題,确保科技賦能過程中的“科技向善”,也是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完善必須回應的問題。确保“科技向善”首先要重視科學技術自身具有的擴散和疊代特征,其次要在劃定科技賦能邊界的同時推動科技賦能向縱深發展,力求形成高新科學技術有效、開放、包容、可持續賦能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普适路徑與管理模式。在上述兩點要求之下,基數與管理才能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内完成“螺旋式”上升,避免科技在賦能過程中的“錯賦”“偏賦”和“亂賦”等消極誤區。同時,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内也應探索适應不同情景、不同時段、不同需求的科技賦能機制,推動各類科技創新緊密嵌入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
第五,要立足國内外安全形勢和我國應急管理實踐,完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撐體系。一方面,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涉及諸多安全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标準之間可能存在一定的缺漏及沖突,這不利于保障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各部門、各環節的整體推進。所以要結合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實踐進展需要,不斷完善和整體優化法律法規标準等制度保障,如依照不同情景重構傳染病處置機制的設想就契合了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系統辯證内涵與系統保障要求。另一方面,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的開展離不開科學技術研究及專業人才教育培養的高質量發展。具備專業視野和能力的人才隊伍是确保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保持主動性、開放性及創新性的源泉。我國目前的國家安全及應急管理專業建設及人才培養亟需打破學科壁壘,深化科學技術研究,提高人才培養的前瞻性、戰略性和系統性,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另外,為了推動和實現全球層面的人類安全共同體理念,進一步推動安全與應急領域各個層面的國際交流倡議、框架、渠道與活動,儲備具有國際視野的安全應急人才,這既體現了開放系統、全過程韌性的思想,也構成了持續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人才保障。
本文通過“對象 - 行動 - 主體 - 流程”四維框架,對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概念邏輯進行梳理,并結合系統韌性概念提出了總體建設思路。本文主要結論如下:
第一,準确理解和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概念,可以從“小大之辯”的辯證邏輯中“以小見大”。通過從“小安全小應急”到“大安全大應急”演進過程的描述,提出理解和把握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核心在于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引領,統籌推進國家安全和應急事業在對象、行動、主體及流程上的主動拓展、開放整合和全流程優化,并以達成全球層面上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格局,推動構建人類安全共同體。
第二,理解和建立大安全應急框架,要厘清安全與應急演進脈絡中的階段性過程特征。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的形成脈絡,在于對象維度“自然災害 - 突發事件 -國家安全”不斷擴展,在于行動維度“單災種 - 綜合應急 - 總體國家安全”進行整合,在于主體維度“部門 -政府 - 國家 - 全球”層級遞進,在于流程維度“重救輕防 - 關口前移 - 模式轉型”綜合演進。
第三,建立大安全應急框架是一個長期系統工程,可以提升系統韌性為抓手,逐步完善并優化建設實踐。系統韌性概念的引入為理解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提供了一個理論視角。具體而言,其建設過程要主動吸納各類安全與應急要素、建設形式應形成具有包容性的開放系統、建設目标應能夠保障公共安全治理的全過程韌性。以提升系統韌性為抓手,對理順其現實建設路徑提供了理論支撐,有助于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理論探索與建設實踐的有效互動。
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是實現國家安全和應急管理事業深入融合的契機,也是推動公共安全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框架,更是中國式現代化戰略思維在公共安全治理領域的生動體現。作為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和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的“關鍵詞”和“題眼”,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未來同樣有助于國家安全治理的系統布局和深化推進。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豐富的外延和内涵有待在長期實踐工作的開展中得以不斷總結、反思和深化,我們期待更多的研究能夠對此進行深入的讨論和持續的關注。
文章來源:《中國行政管理》2023年第8期
作者簡介:詹承豫,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徐培洋,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